“他为什么和黑人在一起?”
“向来如此。我估计,他喜欢他们胜过我们。他一个人住在靠近县边界的地方。他有个黑女-人,还生了很多混血儿。等碰见他们我指给你看。”
“他可不像个无赖。”迪儿说。
“他不是,他拥有河岸那边的所有土地,另外一点是,他出身于一个真正的世家。”
“那他为什么要那样?”
“那只是他的生活方式而已。”杰姆说,“人们说他还没从婚礼的悲剧中恢复过来。他本来是要娶一个的,哦,我估计是斯彭德家的女儿。他们还计划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可是没有结成——婚礼彩排后,新娘就上楼把自己脑袋轰掉了。是猎枪,她用脚指头扣的扳机。”
“他们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不知道,”杰姆说,“除了多尔夫斯先生谁也不知道。人们说是因为她发现了他有个黑女-人,他以为他可以留着那个黑女-人同时又结婚。他从那之后就一直醉醺醺的。你知道吗?他对那些孩子倒是挺好的……”
“杰姆,”我问,“什么是混血儿?”
“半是白人,半是黑人。斯库特,你可是见过他们的。你知道那个给商店送货的,满脑袋红鬈毛的那个,他就是半个白人。他们这种人很可怜。”
“可怜?怎么会?”
“他们哪边都不算。黑人不要他们,因为他们有一半是白人;白人也不要他们,因为他们是黑人。所以他们夹在中间,哪边都不算。不过现在,多尔夫斯先生,人们说他把两个孩子送到北方去了,那里的人不会在意他们的肤色。看,那儿来了一个。”
一个小男孩攥着一个黑女-人的手向我们走来。在我看来他是个纯黑人:他的皮肤是深巧克力色,长着外翻的大鼻孔和漂亮的牙齿。有时他会高兴地蹦跳一下,那个黑女-人就拽着他的手让他停下来。
杰姆等他们走过去说:“这是其中一个小的。”
“你怎么能认得出?”迪儿问,“我看他是黑人。”
“有时也认不出来,除非你知道他们是谁。反正他是半个雷蒙德。”
“你到底是怎么辨认的?”我问。
“斯库特,我说过了,你得先知道他们是谁。”
“那么你怎么知道我们就不是黑人?”
“杰克叔叔说我们确实不知道。他说从他已追溯到的祖先看,芬奇家还不是,不过据他所知,我们很可能是在《旧约》时从非洲埃塞-俄比亚出来的。”
“如果我们《旧约》时就出来了,那已经太久远了,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