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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啃绷带么?(4 / 6)

和成长力,到了这个东部平原之后彻底泛滥。”

“生化灾害吗?!”

“没有没有,大家很快就发现它很好吃,所以反而泛滥也好。”

“居然转祸为福!”

“现在提姆已经是东部平原的特产了哦,毕隆米王国的王家都用这个招待国宾呢。虽然因为提姆的泛滥,导致迅豹也变多了。”

“澳洲吗!?”

对我的吐槽的大婶摸不到头脑的大婶继续说下去。

“大婶我是东部平原的村子出身的,要是遇到荒年,这些提姆就成了救命的食物了。”

“意外拯救了很多人……吗?”

“要知道把提姆当做东部的守护神的人也有噢?”

“把守护神当做名菜真的好么?!”

“东部的小孩子从小就会唱童谣,‘提姆耳朵长又尖,背上虽硬肉质甜,丰年提姆送客人,荒年提姆救世人’呢。”

“总觉得这不是对守护神的正确态度啊……”

虽然一路吐槽下来,但是我依然嘴不停的吃肉排。

知道了这些是自己杀死的提姆的时候有一点愧疚感,但是品尝过这种美味之后,只剩下自豪感了。

“啊,关于尸体处理的事还没说完呢。”

“哦话题回到开始了。”

“拿小帅哥你打来的提姆作比方,它的肉可以卖给旅店和饭店,它的皮毛是优秀的装甲的内衬,然后背上的甲壳可以制作一些小防具和一些衔接材料,轻便结实。要知道小帅哥身上的皮甲就是提姆皮制作的哦?虽然看不出来就是了。”

听她这么说我低头看了一下身上的皮甲,回忆起那个披着提姆皮制作的皮甲的哥布林骑兵。

原来那个家伙和我穿的一个档次啊……

“其他的比如爪子啊骨头啊,都是可以卖钱的。虽然不是所有的怪物都是这样,但是大部分时候很多冒险者的装备和世界上的必须品都是怪物身上的材质制作的。”

“那哥布林呢?哥布林难道也能这样卖钱?”

“哥布林就不行了。不过那样有智能的怪物,一般身上都会藏点什么。哥布林的话,大概就是哥布林硬币了吧。”

“哥布林硬币?”

“就是哥布林部落自己用的很简陋的铜币,虽然值不了多少钱,但是哥布林毕竟很多啊。”

“原来如此。”

“小帅哥带来的提姆,我就帮你解体好了,这样你能直接带着卖钱的部分去卖。”

“非常感谢!”

“啊,在忘记之前。”

大婶边说着边从围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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