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戳了戳对方气鼓鼓的脸,“不过你刚才阴恻恻盯着窗玻璃的模样,真跟我之前在乡下老家村口那棵被雷劈过的歪脖子树似的,瘆得慌!”
李富贵抄起床上的另一个枕头就作势再砸,却被王大宝眼疾手快握住手腕。灯光掠过两人交叠的手背,照见李富贵腕骨处还未消退的淤青——那是之前在城隍庙地道中和k先生交手的痕迹,说来也奇怪,李富贵掌心的伤口都已经结痂了,可是这淤青却不见消退。
王大宝忽然收了笑,指腹蹭过那道淡青色痕迹:“说真的,刚才看你站在阴影里,后颈青筋跳得跟摩斯密码似的,哥还以为你被案件逼出精神分裂了。”
“滚蛋!”李富贵笑骂着推开他凑过来的脑袋,却在瞥见对方眼底促狭时忽然敛了笑意,指尖无意识摩挲着掌心的伤疤,“去你的精神分裂。”
王大宝看着眼前挥着枕头骂骂咧咧的李富贵,喉结下意识动了动——刚才那个站在阴影里如淬毒刀锋般的人,此刻竟像被按了暂停键的录像带,突然退回了熟悉的画面。他盯着对方泛红的耳尖和气得发抖的指尖,忽然意识到那种陌生感并非错觉,却在看见李富贵踢翻拖鞋时,又忍不住想笑。
王大宝望着李富贵不知是因气急还是害羞而有些泛红的耳尖,正想再调侃两句,却在对方指尖抚过掌心伤疤时,忽然触到一丝冷硬的气息——那是种历经生死后对罪恶的敏锐嗅觉,像刀刃在鞘中轻轻震颤。他的笑意在喉咙里凝固,目光顺着李富贵腕骨的淤青上移,撞进对方忽然沉下来的眼底。
刚才那个在阴影里凝视窗玻璃的“陌生人”,原来一直藏在这层孩子气下面。
“大宝哥。”李富贵忽然开口,声音低得像块坠底的铅,砸得空气发闷。王大宝看见他喉结滚动,看见他抓着打火机的手指微微发白,忽然想起半小时前那个在灯光中挺得笔直的背影——原来那些冷硬的棱角从未消失,只是在打闹时暂时收进了鞘。
输液管在寂静中晃出细碎的光,李富贵的影子慢慢从地板爬上墙面,变得修长而锋利。王大宝听见自己心跳如鼓,不是因为调侃被戳破的窘迫,而是惊觉眼前的李富贵早已在他不注意的情况下完成了某种“进化”——他掌心的伤疤是勋章,腕间的淤青是刻度,连眉梢扬起的弧度,都带着猎手计算弹道时的精准。
“这次,我们要赢。”
四个字像颗子弹击穿靶心,王大宝看着李富贵眼中跳动的光,忽然想起三天前城隍庙地道中,这小子在昏迷之前还不忘对着周舒桐说出那句——“人,我抓到了”,现在,看到李富贵说话中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