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
尤其是那个残留时间鉴定和全国性的调查报告,这两记重拳,直接打在了案子的软肋上。
他内心清楚,想维持原判“投放危险物质罪”,难度极大。
大概率,是要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方向走了。
但是,过失是过失,量刑是量刑!
三条人命!
无论如何,赵王氏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三个人的死亡。
作为法律的守护者,他必须为逝去的生命争取一个最公正的裁决,即便是在“过失”的框架下,也要让被告人承担其应负的、最重的责任。
无罪?
那绝对是他无法接受的底线!
“审判长、审判员,”李明远的声音依旧沉稳,但细听之下,少了几分之前的绝对自信,多了几分无法忽视的审慎。
“辩护人刚才的论述,确实从科学鉴定和社会背景角度,为我们理解本案提供了一些新的、值得重视的视角。”
他首先肯定了对方部分证据的客观性。
“龙科院的报告、残留时间鉴定以及民政部的调查报告,揭示了涉案冰红茶瓶的特殊危险性、污染源非近期形成,以及农村地区在农药安全使用方面确实存在普遍性的认知误区。公诉人对这些证据的客观性予以部分认可。”
“但是,”李明远话锋陡然一转,镜片后的目光重新凝聚起锋芒。
“这些客观因素和普遍现象,是否就足以完全否定上诉人赵王氏在本案中的主观罪过,得出‘无罪’的惊人结论?”
“公诉人认为,其论证链条,尚存关键缺失,不足以完全支撑其无罪主张!”
他开始精准反击。
“第一,科学鉴定固然证明了瓶子在购买前已被深度污染,但这并不能完全免除使用者在后续使用中的基本注意义务。”
“上诉人明知瓶内曾装有剧毒农药‘敌杀死’——这个名字本身就带有强烈的警示意味!即便她认为已经清洗干净,但将其用于盛装直接入口的汤水,并送给他人饮用,其行为本身就具有高度的、可预见的危险性。”
“对这种显而易见的风险,难道就可以因为‘别人也可能这么做’或者‘科学上证明洗不干净’而完全无视,从而免除一切责任吗?”
“第二,也是本案辩护核心的关键所在,辩护人极力论证上诉人缺乏对农药残留危险性的认知能力,但这种‘缺乏’,是绝对的、无法弥补的吗?”
李明远的声音陡然拔高,抛出了两个极具杀伤力的疑问。
“辩护人是否已经全面、细致地确认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