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听到了刘全德的心声。
“你尽管说!”
“我给你兜底!”
瞬间。
王建觉得信心百倍!
他就知道!
他就知道合议庭是站在他们这边的!
原来一切都是自己吓自己!
一个外地来的毛头小子,就算舌灿莲花又如何?
在丰江,检方认定的案子,就是铁案!
谁来也不好使!
王建清了清嗓子,声音洪亮地说道:“审判长,合议庭各位法官,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我方已经详细听取。”
“但辩护人所谓‘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违法’等论点,我方均持有异议。”
“首先,关于讯问主体,辩护人提及辅警参与讯问。”
“我方要强调的是,本案讯问笔录的制作,始终是在正式侦查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的。”
“辅警的作用,仅限于辅助记录、整理材料,而非独立讯问。”
“讯问笔录的末页,也清晰记载了侦查人员张某、李某的签名。”
“这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主体的规定,何来违法一说?!”
张伟的嘴角勾起一丝讥讽。
监督指导?
辅助记录?
强词夺理。
侦查人员是指持有法定侦查权的公务人员,不是说签个名就算数。
辅警本质上不具备独立的侦查权和讯问权。
讯问笔录的“制作人”,就是实际进行讯问、固定口供的人。
如果辅警在实质上扮演了讯问者的角色,即使有侦查人员在场,那也属于程序违法。
这根本是在混淆概念。
王建继续道:“其次,关于被告人陈强的多次翻供。”
“我方认为,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的供述,是在其首次接受讯问时,在没有任何外部干扰的情况下,自愿且清晰地作出的。”
“那句‘钱是从她包里拿的,没告诉她’,是他亲口所言,足以证明其盗窃主观意图。”
“至于其后续的翻供,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受他人教唆、或为逃避法律责任而改变口供的情况,并不少见。”
“这恰恰反映了其企图通过否认事实来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
“不能因为被告人的翻供,就否定其首次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张伟的眉梢微微上挑。
狡辩。
典型的狡辩。
首次供述的合法性,本身就因为辅警讯问而存疑。
更重要的是,陈强后续的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