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阳:平原上的历史与现代交织之地
在华北平原的腹地,保定市东南部,有一座充满魅力与故事的小城——高阳县。它北靠华北明珠白洋淀,与安新交界,西与清苑毗邻,南与蠡县、肃宁接壤,东与河间、任丘相接,地处京津石中心地带,距北京、天津、石家庄各约150公里,保沧高速、大广高速和津石高速贯穿全境 ,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极为便利。高阳县域面积441平方公里,全县辖1个街道、7个镇,分别是锦华街道、庞口镇、西演镇、邢家南镇、晋庄镇、蒲口镇、小王果庄镇、庞家佐镇 ,以及1个开发区。
一、历史沿革与文化脉络
高阳县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相传这里是人文始祖颛顼帝初国之地,作为继黄帝建都涿鹿之后的远古第二故都,在华夏文明的发展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高阳”之名,因古高阳地处高河(今已湮灭)以北,水北为阳,故而得名。
战国时期,高阳正式建邑,先后属燕、赵。周安王二十年(前380)齐伐燕,高阳属齐;周赧王二十年(前295年)燕赵重新划分疆界,易水长城以南属赵,以北属燕,高阳又属赵。《战国策》中有“燕封宋人荣蚠为高阳君,使将而攻赵”的记载,足见其在当时军事与政治格局中的重要位置。
秦统一六国后,高阳属钜鹿郡。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高阳县正式设立,属涿郡,自此开启了漫长的建县历史。此后,历经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高阳县的行政区划虽不断更迭,先后属高阳郡、博陵郡、河间郡等,但始终在华夏大地的历史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隋开皇三年(583)罢高阳郡,县属瀛州;十六年(596)于高阳置蒲州,高阳为州、县治。大业三年(607年)改属河间郡,当年废任丘县,其西南部并入高阳县。唐朝时,武德四年(621)在高阳置蒲州,贞观元年(627)废蒲州,高阳先后属瀛州、鄚州、范阳郡,开元十四年(726)还曾置高阳军,为军治。
五代十国时期,后唐同光元年(923)于高阳置郡;后晋天福元年(936),属契丹;后周显德六年(959)归后周,仍隶属高阳郡。宋朝至道三年(997)改属顺安军,高阳为军治;熙宁六年(1073),降高阳为镇,仍属顺安军。金天会七年(1129)置安州,治在高阳。蒙古至元二年(1265)废安州,葛城县省入高阳县,属顺天路;至元十二年(1275),属保定路安州。
明朝洪武元年(1368),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