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
洛水,慕崇老巢。
“得云舍”看门的小鬼发现空气中出现了一层诡异的紫色雾气,他面前的紫雾越来越浓,然后一个暗紫色衣服的客人出现在他眼前,客人像是这团紫雾化成的。
这个客人外貌和人无异,但是丝毫不掩饰身上浓烈的鬼气。他一双桃花眼,眼瞳是勾人的紫色,就算面无表情的看着你,仿佛也带着浅笑。柔美与凌厉恰如其分地和谐地展现在他的五官上。他身长玉立,腰间佩戴一把像是寒冰一样的匕首,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极具压迫感和侵略意味的美来。他每一个表情动作所散发出的气质,像是会给人下咒一般的迷人,让人忍不住想跪在他的脚边,称他为“王”。
见到他的小妖嘴巴张成了鸡蛋,心道,鬼都是这么好看吗?怪不得他们大王前些天抓了一窝小鬼回来说要宠幸。
暗紫色衣服的客人站在那里,他姿态闲适随意,却又让人从尾骨生出一种寒冷的恐惧来,淡淡道:“叫你的主人放人,不然我把他手下全部妖的腿都打断。”
眼中看到的美和心中感觉到的恐惧同时蛊惑了他的大脑,那小妖忍不住摆出一副虔诚的样子,连连点头。
慕崇虽然外表狂放不羁了些,但是打心底里喜欢那种柔美的景色,所以把自己的住处选在了洛水。他的住处名“得云舍”,虽然当初没有拿到“灼义焚云”,他还是把住处改成了这个名字,表达了自己对“灼义焚云”还是有无限向往和追求的,他希望用这个名字来鼓励自己不断进步,直到有一天把“灼义焚云”从楚若胭那个小崽子手上抢回来!
此时一个美丽女妖把剥好的橘子放进他嘴里,他美滋滋地亲了那女妖一口,正准备摸一摸女妖白皙起伏的胸口,就有小妖慌张道:“不好了不好了!王!外面有个穿紫衣的鬼,把我们的兄弟都打伤了!”
虽然此时妖王是祝之星,但慕崇的小妖们还是偷偷地叫他“王”。
慕崇一皱眉,一拍桌:“什么?!我们和鬼界井水不犯河水的,是谁啊!这么不懂规矩!”
小妖提醒道:“王,前些天我们还抓了一窝漂亮小鬼回来...你说今天要宠幸呢...”
慕崇咳嗽两声:“不就是几个漂亮小鬼,我也送他几个漂亮小妖不就好了!”
小妖道:“那鬼说,要是我们不放了那几只鬼,要断我们得云舍众妖每妖一条腿。”
慕崇用力拍桌:“反了他了!他还能断我慕崇的腿不成!去看看!”
慕崇连忙赶往住处外,远远地他瞧见一个暗紫色衣服的背影,这应该就是